廈門傷殘賠付標準_廈門市傷殘補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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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0月17日 19:30 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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廈門傷殘賠付標準詳解
在廈門市,傷殘賠付標準是根據《工傷保險條例》及其實施細則,并結合廈門市的具體情況進行制定的。這一標準旨在保障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,確保他們在因工受傷后能夠得到合理的經濟補償和必要的醫(yī)療救助。以下是對廈門傷殘賠付標準的詳細解析。
一、基本賠付項目
廈門市的工傷賠付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項目:
-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:根據工傷職工的傷殘等級,按照其月平均工資的百分比計算。具體標準如下: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,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,以此類推至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。
- 一次性工傷醫(yī)療補助金:同樣依據傷殘等級和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算,用于工傷職工的醫(yī)療康復費用。例如,一級傷殘為本人月平均工資的18個月,二級傷殘為16個月,以此類推。
- 一次性傷殘就業(yè)補助金:對于因工致殘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職工,根據傷殘等級和月平均工資給予一次性就業(yè)補助,以幫助他們重新就業(yè)。
- 誤工費:按照工傷職工的日平均工資乘以誤工天數計算,確保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的基本生活不受影響。
- 醫(yī)療費:根據實際發(fā)生的醫(yī)療費用進行賠付,包括治療工傷所需的診療項目、藥品和服務費用。
二、其他相關賠付
除了上述基本賠付項目外,廈門市還規(guī)定了以下與工傷賠付相關的內容:
- 住院伙食補助費:工傷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,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%發(fā)給住院伙食補助費。
- 外地就醫(yī)交通費、食宿費:經醫(yī)療機構出具證明并報經辦機構同意,工傷職工到統(tǒng)籌地區(qū)以外就醫(yī)的,所需交通、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。
- 康復治療費:工傷職工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,符合相關標準的,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。
- 輔助器具費: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就業(yè)需要,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后,可以安裝假肢、矯形器等輔助器具,所需費用按國家規(guī)定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。
- 停工留薪期工資: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(yè)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治療的,在停工留薪期內,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,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。
- 生活護理費:對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,在停工留薪期及評定傷殘等級后需要護理的,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。
三、具體賠付標準表
為了方便理解和計算,以下提供部分傷殘等級的賠付標準表:
傷殘等級 |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(月工資) | 一次性醫(yī)療補助金(月工資) |
---|---|---|
一級傷殘 | 27 | 18 |
二級傷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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